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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小女孩(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社会事件 发布日期: 2023-05-08 浏览:
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虽然这个世界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美好,但我仍然对未来充满无限期望。



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格外的寒冷。

发生太多太多始料未及的事情,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无力感。


01


就在近日,一段无比压抑的视频迅速传遍网络。

在贵州某第一实验小学的对面,一家某文具店门口挤满了人群,一位11岁小女孩的妈妈,抱着女儿的遗像瘫坐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看到这一幕,许多人都泪目不已。

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据知情人称,照片中这个可爱的小女孩,被这家文具店老板指控“小偷”,只因她拿了价值3.6元的文具没付钱(老板的一面之词),从而酿成了无法自证的人间悲剧。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的详细经过如下。

在11月11日之前的某一天,这位11岁小女孩上学路过这家文具店,于是进去买文具,同她一起的,还有2个同学。

经过一番挑选,最终小女孩选中了总金额为3.6元的文具,当她去柜台结算时,老板恰好在忙别的事,看老板一直忙个不停,据网上传言,当时小女孩顺手将这3.6元钱直接放在了柜台上,然后准备离开,临走前,她还不忘告知老板一声,当时同她一起的2位同学也亲眼目睹了这整个过程。

然而当女孩刚走出店没多远,老板就急匆匆地追了出来,一把拉住小女孩:“你没给钱”,在小女孩的一番辩解下,老板依然一口咬定:“你没给钱,不能走”,甚至当场指控小女孩就是小偷。

网传,扣留小女孩后,老板担心小女孩还偷了其他的文具,于是在未经小女孩的同意下,直接将她的书包翻了个底朝天。

见一无所获,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店老板扣下了女孩的作业本及其他私人物品。

第二天,小女孩的名字、班级,等个人信息配上“重金悬赏”的字样,曝光在文具店的大门口,而所谓的重金悬赏,网传根本不是归还这个作业本和其他东西,而是让小女孩背负小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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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看到之后,以讹传讹看,甚至拍照片发到了各种班级群,家长群……

都是十几岁的年纪,哪有什么明辨是非的能力。

一时间,“小女孩变成小偷”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校园。

无法想象,小女孩当时是怎样的恐惧和无助。

为了自证清白,于11月11日早上7点钟,小女孩选择了从33楼一跃而下。

如花般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绽开,就这么被无情地“香消玉损”了。

可怜的妈妈脸色苍白,无力瘫坐在店门口,哭成了一个泪人。

附近的居民更是情绪悲愤:

为了这3块6毛钱,活活地逼.死这么可爱的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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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的是,该文具店的标语上还印着“诚信第一,服务至上”的这样8个大字。

这浮华的社会,这虚伪的人性啊……


02




每每看到这样的悲剧,整个心不由地绞成一团。

为什么总有人会因为一己私欲,做出让人无法理解的恶,甚至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出一副苦大仇深的阵势,将他人置于死地的极端行为?

人性的恶毒与扭曲,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在悲愤之余,我们应该冷静下来,分析悲剧背后的根本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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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官方通报。

看了相关部门的这份通报,很多网友表示内心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割裂感”,女孩到底有没有偷窃这一最关键信息,相关部门并未明确公布。

让人觉得,仿佛谁都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个脆弱的孩子。

这条通报最“醒目”的信息,就是小女孩家属与店老板达成了和解,家属表示不再追究,起诉对方。

很理解网友们的“割裂感”,但此事已经发生,无可挽回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我们无权评论家属的抉择,更应尊重家属的抉择,小女孩的死,说到底,他们比我们任何人都痛苦。

不要将受害者,变成加害者,让家属受到第二次伤害。

网上那些调侃:“为了利益,出卖良心的父母……”,请闭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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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店老板的恶,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官方通报,还是网上传言,至少在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小女孩的偷盗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店老板一口咬定,小女孩就是小偷。

大家想想看,一个11岁小孩的个人信息,被悬挂到同学们经常光顾的文具店门口,这不就是天大的侮辱行为吗?明明可以联系家长前来妥当处理此事,却擅自对小女孩动用“私刑”。

这3.6元的文具钱,到底给了还是没给,虽然官方还没明确给出定论,但是,仅仅3.6元,真的值得这老板如此大费周章吗?

其目的,用意何在?

其实说到动机,大家可能都清楚,一个人开门做生意,遇到纠纷的状况,首先正常人会第一时间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新的问题。更何况只是3.6元,何必呢?

除非她的心思压根就不在这3.6元钱上,也就是说她根本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并且想要用杀鸡儆猴的方式,通过解决一次问题,从而起到震慑作用,继而希望同样的问题,都能一劳永逸的解决,不再发生。

因此,将小女孩的信息公之于众,其真正目的,到底是为了钱?还是纯粹只是想吓唬学校的其他学生?

于是,这11岁小女孩就这样被无情地曝光、人格侮辱、甚至丑闻闹得全校皆知。

有时候,被人冤枉比被人惩罚要更加难受一百倍,一个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心理煎熬,更别说一个11岁的小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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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悲剧过后,家长们只有无力叹息。

通告显示:

被店老板羞辱后,小女孩的班主任了解此事,并对小女孩进行了心理疏导,也联系并告知了她的父母应该妥善处理此事。

奈何父亲下班回到家,已经是深夜,想要给女儿做功课,但发现女儿已经熟睡,不忍心叫醒女儿。

第二天,早上7点,本来朝气蓬勃,开开心心去上学的小女孩,突然从30楼一跃而下。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是什么呢?

有小道消息称:小女孩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这里不便透露太多隐私)。

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从小缺乏母爱,那父亲的爱与教育就更加重要了。

如此,在外面被老板羞辱、在学校受尽同学冷眼、在家里没有家人关心…小女孩的心也就凉了。

生与死,往往在一念之间!

试问:假如当初店老板换一种温柔的方式处理此事,那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如果当初爸爸早点起床,跟女儿谈谈心,开导开导女儿,并亲自送她去学校,解决这个误会,这个悲剧,大可以避免。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冰冷的结果。

有时候,一句话,一个行为,就能拯救一个孩子,也可以轻易毁掉一个孩子。

生而为人,你可以不善良,但一定要仁义!


03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件事拷问的到底是什么?

是社会的良知?还是人性的丑恶?

孩子真的有罪吗?还是社会“病了”?

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对人的教化和感化,而不是严惩一个可怜的孩子!

可能我们觉得一条人命很重要,但是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一个孩子的命不值一提,也许是赔偿个20万或者什么的就“和解”了,最终,店主逃避了法律的惩罚,只有这个小女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有一个伤心欲绝的亲妈!

就像网友所说的那样: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只会庆幸逃过了法律的制裁,根本不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

难道人性就真的能这么丑恶,但事实摆在眼前,让我无力反驳。

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通过那些恶人的行径,我们是否能从中反省我们自身的问题呢?

曾经的我们,会不会也做过冤枉他人的事情呢?

或直接,或无意,或间接地让我们身边无辜的人受冤蒙羞。

因此,我们与店老板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我还是那句话:你可以不善良,但做人一定要仁义!

虽然这个世界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美好,但我仍然对未来充满无限期望。

对于我自己,我只希望,在未来能坚持本心,以一颗温柔的心对待他人,不铸悲剧,也希望那时候的我能为饱受不公的人提供帮助,做一个守护心灵,给人温暖的“牧羊人”。

心寒!一条人命,3.6元,试问:这11岁小女孩有什么罪?

更希望那些遭受不公的人能够坚强地活下去,别被世间的黑暗所击溃,同时也希望所有身处黑暗中的人不要失去希望。

愿所有的公道不会迟到,所有的正义永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