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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

女人悠闲 发布日期: 2023-01-10 浏览: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贷款总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1  2022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届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生源;

  3、家庭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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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领取申请表前,学生本人必须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开户免费,领取卡及存折并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如因手续费不足造成贷款无法及时汇付,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收据可在贷款汇付后向当地邮储银行索取。

  申请者从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申请人及一位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身份证或武警身份证为有效证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

  学校报到须知(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邮储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一起交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回执,贷款申请成功后,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规定的日期,统一向学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费账户汇款。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2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贷款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如有)

  (1)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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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合同或远程续签合同)

  1.现场续贷流程

  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 远程续贷流程(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如果县中心开通远程受理权限,则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县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3  2022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助学贷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九月开始计算利息的`。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由政府补贴的,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偿还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

  同一般的中长期贷款每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款一次,每年还款时间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后一年结息日是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利息是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率不上浮。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跟开始计算日期,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方法及时间相同。

江苏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

  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如下: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

  2、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